市商务局机关党支部,市商务行业社会组织党委、饶商总会党委:
为展示商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弘扬正气、树立标杆,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决定在“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商务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和范围
(一)推荐程序:各党支部要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组织推荐,再报局党委研究决定,各党支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以及纪检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推荐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由局党委颁发证书通报表彰。
(二)推荐名额和范围:机关党支部和市商务行业社会组织党委、饶商总会党委下属党支部中的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已转入所在支部,按各党支部在职党员的15%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副县级(含)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企业单位三级职员(副处)(含)以上管理人员不在表彰之列。
二、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三)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能够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引领示范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评选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基层党支部要高度,充分认识表彰工作的重要性,推荐过程中,要着眼大局,综合评定,认真把关,多方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力争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选推优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中表现最优秀、事迹最典型、业绩最突出、群众最认可、影响力最强的优秀基层党员推荐上来,确保评选推荐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名单,于6月22日前报局机关党委审核,填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见附表,主要事迹栏填写内容,统一用四号宋体,A4纸正反打印,加盖支部公章。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余方霞,电话:8221625。
附表: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二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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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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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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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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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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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受 表 彰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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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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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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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填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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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 委审 批意 见 |
(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