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万年农商银行关于六0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万农商字〔2022〕134号)文件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万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0支行终止营业,该支行的原业务并入江西万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二、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后续事项。
三、终止营业后,应妥善清除原网点标识、标记及其他反映你行特征的装潢装饰,避免不法分子利用上述条件从事违法活动。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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